首页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2016年) 第九章 监督和管理 第五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十六条 第九章 监督和管理 第五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核实中有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