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货币资金盘盈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出的无账面记载或者反映的现金和各类存款等,具体按照以下方式认定:
现金盘盈,根据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情况(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和现金保管人对于现金盘盈的说明等进行认定。
存款盘盈,根据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认定。
现金盘盈,根据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情况(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和现金保管人对于现金盘盈的说明等进行认定。
存款盘盈,根据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