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199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1998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