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螺旋桨适航规定(2025年) 第35.38条 螺旋桨适航规定(2025年) 第35.38条 第35.38条 雷击 申请人必须通过试验,基于试验的分析或者类似设计经验表明,螺旋桨能够经受雷击而不会产生较大的或者危害性螺旋桨后果。螺旋桨已被鉴定合格的限制范围应当记录在相应的手册中。本条不适用于传统设计的定距木质螺旋桨。 第35.37条 目录 第35.3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