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2014年) 3.
3. 培育知名文化品牌
推动自主品牌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培育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品牌。完善传统工艺、技艺的认定保护机制,鼓励挖掘、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等民间特色传统技艺和服务理念,加大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力度。鼓励各地培育、发展“一地(县、镇、村)一品”,在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等领域,形成一批藏羌彝文化产品知名品牌。鼓励各地依托民族传统节庆,规范举办主题文化周、文化月、电影周、旅游节等,形成具有产业优势、艺术优势和创新优势的新兴文化活动品牌。建立健全品牌授权机制,建立文化品牌营销推广平台,扩大优秀品牌产品生产销售。支持区域内文化企业在境外开展宣传推介、投资合作,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