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2014年) 2.
2. 扶持小微文化企业(机构)
通过政府采购、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提高藏羌彝区域内文化产业活力和创意创新水平。简化创办手续,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各类工艺美术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具有特殊技艺的文化人才通过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支持个体创作者、工作室、民办非企业文化机构、文化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各类小微文化企业(机构)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强化特色经营,提供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
通过政府采购、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提高藏羌彝区域内文化产业活力和创意创新水平。简化创办手续,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各类工艺美术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具有特殊技艺的文化人才通过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支持个体创作者、工作室、民办非企业文化机构、文化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各类小微文化企业(机构)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强化特色经营,提供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