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2014年) 1.
1. 推动骨干企业和园区基地发展
推动区域内国有文化企业根据各自的功能定位进行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鼓励各类非公有资本参与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提高文化产业活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各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产业集聚优势,形成区域性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发展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具有较强引领示范效应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