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2014年) (二)

(二) 支持重点项目

依托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建立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库,制定《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征集并发布年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加强对重点项目宣传推介、招商引资、交易合作等方面服务。文化部、财政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享受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保费补贴、绩效奖励等扶持。充分利用文化部与相关金融机构部行合作机制、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投融资服务,中央财政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予以贷款贴息扶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