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2024年) 第九条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202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人选应当由寺庙管理组织征求寺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所在地佛教协会意见,同意后由寺庙管理组织报所在地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在任期内如有变更,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