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寺庙组织、举行的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本寺庙内开展,由教职人员主持,按照藏传佛教教义教规进行。

寺庙开展宗教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讲经说法内容应当符合我国国情特点和时代特征、融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