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2010年) 第三条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201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以下统称“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 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