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批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营利性民办学校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