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三章 演出管理 第二十六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演出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在演播厅外从事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