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六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六条 违反广告管理法规发布营业性演出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及有关广告管理法规处罚。 伪造或者加价倒卖门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