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四章 监测与报告 第一节 信息的收集 第三十八条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监测与报告 第一节 信息的收集 第三十八条 对于境内外均上市的药品,持有人应当收集在境外发生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