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七章 文件、记录与数据管理 第三节 记录与数据 第一百一十五条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七章 文件、记录与数据管理 第三节 记录与数据 第一百一十五条 持有人转让药品上市许可的,应当同时移交药物警戒的所有相关记录和数据,确保移交过程中记录和数据不被遗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