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行政保护复审办法(2000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药品行政保护复审办法(2000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四年七月三十日颁发的国家医药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复审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