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2003年)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2003年) 第四十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以确认认证合格企业是否仍然符合认证标准。监督检查包括跟踪检查、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三种形式。跟踪检查按照认证现场检查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应将结果记录在案。 第八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