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 管理职责 第五十二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五十二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 管理职责 第五十二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按企业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其职能与本细则第七条相同。小型零售企业如果因经营规模较小而未能设置质量管理机构的,应设置质量管理人员,其工作可参照管理机构的职能进行。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