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二章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十一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十一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相应条件。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