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质量体系的审核;
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质量责任;
质量否决的规定;
质量信息管理;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
质量验收和检验的管理;
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