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等重要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企业经营设施设备及仓储条件变动情况;

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

发证机关需要审查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