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十一章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第二节 委托方 第二百八十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二百八十条 第十一章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第二节 委托方 第二百八十条 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进行评估,对受托方的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确认其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节 目录 第二百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