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二十一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二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