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二章 质量管理 第二节 质量保证 第九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质量管理 第二节 质量保证 第九条 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管理职责明确; 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验证的实施; 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