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药品生产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实施药品GMP的情况,监督检查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或年检实施的现场检查、药品GMP跟踪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