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索取、查验、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票据。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