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章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第七十五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七十五条 第五章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第七十五条 申请仿制药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生产现场检查申请。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