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