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七章 检查与稽查的衔接 第五十条 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五十条 第七章 检查与稽查的衔接 第五十条 在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负责案件查办、药品检查、法制部门及检验检测等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衔接。 第七章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