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常规检查包含以下内容:

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合法性;

执行相关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范性;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质量管理、风险防控能力;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检查机构进行常规检查时可以采取不预先告知的检查方式,可以对某一环节或者依据检查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必要时开展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