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省级中药标准禁止收载以下品种:

无本地区临床习用历史的药材、中药饮片;

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

国内新发现的药材;

药材新的药用部位;

从国外进口、引种或者引进养殖的非我国传统习用的动物、植物、矿物等产品;

经基因修饰等生物技术处理的动植物产品;

其他不适宜收载入省级中药标准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