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形的,相关国家药品标准应当予以废止:

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后,同品种的原国家药品标准;

上市许可终止品种的国家药品标准;

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不符合要求的国家药品标准;

其他应当予以废止的国家药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