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章 药品生产技术转让注册申报的条件 第十二条 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200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药品生产技术转让注册申报的条件 第十二条 受让方的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应当与转让方一致,不应发生原料药来源、辅料种类、用量和比例,以及生产工艺和工艺参数等影响药品质量的变化。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