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在中国境内上市疫苗的召回程序适用本办法。疫苗存在或者疑似存在质量问题的处置要求应当按照《疫苗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境内持有人发现出口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进口国(地区)药品监管机构和采购方,需要在境外实施召回的,应当按照进口国(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及… 第三十二条 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召回,其生产企业按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施行。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