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 第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里,并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设备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