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对药包材实行产品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药包材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