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2001年)
发布机关
药品监管局
效力
现行有效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3号局令,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药品的包装、标签管理,确保《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