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章 信息管理 第五十五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十五条 第六章 信息管理 第五十五条 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患者和报告者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