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2016年) 2. 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承担能力相关文件。 八、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2016年) 八、 2. 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承担能力相关文件。 八、 监督管理 (一) 上市后监管。 持有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持有人及批准上市药品的监督管理,对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受托生产企业,应联合受托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延伸监管… (二) 信息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当按规定主动公开试点品种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上市后变更等相关信息。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