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茧丝流通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蚕茧收购和流通 第十条 茧丝流通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蚕茧收购和流通 第十条 各地应当取消对干茧经营的限制,对正常的流通、经营,不得设置障碍。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