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2008年) 第五章 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2008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机构因节能调度信息发布和提供发生争议时,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法进行协调和处理。 第五章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