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章 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印发通知征集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明确申报范围、申报要求、申报程序、时限要求等。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经信委(经委、工信委、工信厅),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国家节能中心,有关行业协会为节能… 第八条 申报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技术先进、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重点节能技术提供单位应编写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见附件2),以及重点节能技术申报表(见…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