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于2013年2月18日制定发布的《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2013) 第四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