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第二十六条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第二十六条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针对不同情形,及时作出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注销、暂停或者撤销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