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1990年) 第二章 节育并发症的预防 第六条 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1990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节育并发症的预防 第六条 术后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各种节育手术后假期》的建议,嘱受术者适当休息,并要进行定期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