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第二章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规模引导 第七条 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 第八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区域、各行业发展用地规模和布局具有统筹作用。 第九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规划、计划、用地标准、市场引导等手段,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区和中小城市、县城建设用地…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