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