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应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被要求进行整改的规范企业,应在完成整改后及时将有关情况经相应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报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