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规范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通知其限期整改:

未按时上报年度自查自评报告的;

年度自查或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

经核实存在自查自评报告虚假统计数据的;

其他不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